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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音室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实训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23

 

一、所有教师必须掌握正确的操作和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语音室;

二、每学期开学前一周各院系将语音室课表提交实训中心,平衡后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以免发生课程冲突,如临时使用需提前三天联系。

三、任课教师须提前五分钟以上到语音室,开启设备,组织学生进入教室,教师不在时,管理人员不得将学生放入语音室。

四、语音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饮料、零食等带入室内,教师应负责做好检查。

五、教师应维持好语音室的秩序,不得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得让学生在墙面、桌面乱涂乱画。

六、进行语音教学时,教师和学生应按正确的方法操作语音终端设备,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拆卸、更换语音室设备,不得随意调换耳机,不得随意更改设置和随意安装软件。

七、学生下课前,教师应督促、检查学生放好耳机、正确关机、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教师应在学生离开后,仔细检查电源、门窗、电灯是否关闭,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八、学生上课十分钟内及下课前,教师应对语音室设备情况作好使用前、使用后的记录,认真填写“语音室使用记录表”。

九、教师应做好语音室使用过程中的设备安全、语音室安全等工作。

十、实训中心协同教务处对教师上课情况及语音室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业务考核中。对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语音室设备的损坏、丢失,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