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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中心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作者:实训中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24

实验实训室是学院进行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是实验仪器设备集中的场所。为保证学院师生人身安全、学院实训设备资产安全、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每个实验实训室管理员负责。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是本实验实训室消防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负责管理实验室范围内一切消防安全事宜,有权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2、非工作和教学需要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实训室。

3、实验实训室、办公室内一切线路布置、电器安装等等,必须办理正式维修手续,由有关部门指定的正式电工实施。

4、实验实训室、办公室内严禁一切抽烟、违章使用电器、乱拉电线、乱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有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

6、实验实训室使用期间,所有通道要保持通畅,门可以向外开放。实训教师与实验实训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实验实训秩序,中途不得长时间离开实验实训室。发生火灾时要积极组织疏散、扑救、报警。在保证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其次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或少受损失。报警电话:119。

7、各实验实训室、办公室消防责任人每天上下班要检查电器、电路、消防等完好无损;下班前检查是否锁好门、窗;断电、关水或是否存在其他隐患后才能离开实验室办公室。

8、各实验实训室、办公室消防责任人每天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当天)向总消防安全员汇报,以确保实验实训室、办公室处于安全完好状态。